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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的流万河 记叙文作文1000字 1000字高三作文

2022-03-11 07:38:00 栏目:高三作文 来源:蘑菇文

我的外婆家在萍乡城郊东门外卢家大屋,没有海,也没有沙滩,但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流万河。这条河没有大海的气势磅礴,却有小桥流水的诗情画意。如今河的两边已经陆续建造起一个又一个花园式的住宅小区,晚上景光灯齐放,波光水影,人头攒动,似乎演绎出童话般的故事。

卢家大屋过去也叫伞铺里,据说是萍乡制作油布伞的基地。这种伞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很陌生,但晚上在世纪广场看到翡翠城巨大的灯光墙里有一幅《毛主席去安源》的画,画里面毛主席手里拿的那把伞就叫油布伞。我也曾使用过这种伞,有点笨重,挡风挡雨可以,就怕什么尖物刺中伞面,所以那时有补伞的师傅。小时候有一次,我随姐姐从银河镇江架台小学沿着浙赣铁路步行到宣风粮管所买米,去时下雨,回来雨停,一把油布伞不知不觉中从我手中溜走了,回到家被老妈狠狠揍了一顿,那时一把油布伞的价钱也不菲的。油布伞引发我的灵感,曾写成散文《伞》被一度红遍天的《青年文摘》刊发。现在萍乡城很多小区都搞了一些民俗雕像,但为什么不在卢家大屋搞个制作油布伞的民俗雕像呢?

据说多数人都是喜欢与外婆相处,而对外公印象不佳。记得那时冬天来外婆家,外公常在柴火炉边烤火,一把铁壶垂直挂着,估计是泡茶。我与老表好动,跑来跑去,这外公就来“火”了,拿柳条之类的物品要来抽,我们赶紧溜,在远处竟然对骂他是个“死老馆子”。现在想想真有趣,也许命运不济的外公喜欢安静,我们却懵懂无知。

外婆当然没有挽着我的手游走过流万河,那个年代因众所周知的原因,带来社会生活的压抑与柴米油盐的焦虑,外婆也不会有这样的闲情逸趣,但只要有点什么好吃的东西,她总是悄悄塞到我手里。

有一次,勤快的表姐从生产队调一担凉薯进城,想赚点差价,谁知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纠察队”在跃进路与八一路的十字路口收缴,表姐的那份无助与可怜的表情几十年我都忘不了。

外婆时代的流万河自然是原生态的,原生态的河流很美丽。10年前的春天我曾到过西藏,导游介绍说,藏历9月已经有了寒意,但拉萨一年一度的沐浴节表现出最阳光的形式,女人们来到拉萨河脱掉衣服,在清澈如镜、几乎没有污染的河水中洗涤她们的肌肤,洗涤她们的长发。

春天离藏历9月很遥远,也许是导游编一个美丽的故事,也许青藏高原的女人们为了一种宗教信仰,通过洗涤来展示对生命的热烈。

生命是一团火,可以很旺盛地燃烧,也可以无声无息烧成灰烬。外婆、外公的生命连同我的姨妈、大舅早就融进了青山绿水,2月的最后一天二舅也跟随他们去了。

血浓于水的姐弟情,老妈坚持要去最后看上二舅一面,为他送行。她已经89岁高龄了,左右考虑,我还是满足了她的心愿,请来老表的车,与妹夫一起陪着她去。

老妈悲痛长哭,最后抚摸了一下二舅的脸,作最后的告别。

外婆的流万河,源远流长。它会默默记住每一个在它身边打造过青春与童话,自豪与梦幻的人。

面对大自然,我们只能满怀感激,然后泪流满面……

外婆的流万河 记叙文作文1000字

记叙文作文外婆流万河

己之所欲,可施于人 辩论稿1000字

各位评委老师、对方辩友:

大家好!

对方辩友认为,应送小学生们所喜之物,我觉得其实不然。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言之:己之所欲,可施于人。何为礼物?“礼物是送礼者向受礼者传递信息、情感、意愿的一种载体。”因此,我方认为应予他人己之所爱。

首先,三年级的学生,正处于一个很特别的时期。相对于幼儿园和低年级的孩子来说,他们的思想已经部分成熟;相对于高年级的学子们,他们又稍显幼稚。

对方辩友认为:他们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这当然没错。不过,我想问问对方辩友,你们知道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到底喜欢什么吗?芭比娃娃?奥特曼?天上的星星?在这个刚刚接触到丰富多彩的花花世界,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但又没有辨别能力的年龄,在这个脑洞大开充满幻想的年龄,他们的喜好千奇百怪,他们需要更多的引领。墨菲定律中说“越想得到的越得不到”,反过来,越得不到的越想得到。这时,送他们喜欢的便显得不那么明智了。

送给他们“喜欢的”,可能会养成“有求必应”的坏习惯;引导他们接受“有益的”而不是“喜欢的”,可能更利于培养他们最初的价值观。

其次,对方辩友说:“我们大可不必对三年级小朋友上纲上线,将简单的一片心意看作思想道德启蒙之关键。”我不敢苟同。因为“心意”是小,但“启蒙”事大。

把自己喜欢的送给他们,会让孩子眼前一亮,出于对初三大哥哥大姐姐的崇拜,也会自然认同:他们送的肯定是好东西。从而欣然接受。比如,喜欢绘画之人,送小朋友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亲笔画的、独一无二的画册,这样的礼物很有价值,他们即使之前从未见过(也就谈不上喜欢),也会觉得十分独特。生命是一种回声,你把最好的给予别人,就会从别人那里获得最好的。“意外的惊喜好过无边的期待”,不恰好验证了我们应该送别人自己喜欢的东西吗?

再者,赠送书籍也未尝不可。诚然,三年级的学生们有些“幼稚”,但他们也有一定的理解能力。

《世说新语》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孔融跟着父亲去洛阳,并想见当时名声极大的李膺,可惜李膺“不妄接宾客”,孔融便说自己是通家子弟。李膺询问:“高明祖、父与仆有恩旧乎?”孔融答道:“然。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在座的人听了无不惊叹。当时孔融仅仅十岁,正与三年级小学生们同龄。

对方辩友,我自愧不如孔融,不知你们是否也是如此。若是,那么,你们还觉得小学生们看不懂我们所阅之书吗?初三必读书目《简·爱》,我自己四年级就已读过,并未感到深奥晦涩,反觉得十分有意思。所以你们的担心,大可不必。

最后,希望对方辩友弄清一点,我们喜欢的东西,小学生们未必讨厌。只有把自己喜欢的送给他们,才更能体现自身的诚意。所以请允许我重申我方的观点:己之所欲,可施于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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