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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选择 高二语文作文1100字 1100字高二作文

2022-03-11 07:16:00 栏目:高二作文 来源:蘑菇文

人生难料,世事无常。很多人都会抱怨为什么自己的人生平淡无偿,为什么自己不能像成功人士一样。或许是命运女神开的玩笑,真正成功的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但如果真的有选择的机会,我缺不会向往成功,我所向往的,是孙少安那样的人生。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经历孙少安的童年。与三,二个伙伴在村中玩耍,可以吧一切不明白的事物都当做谜团,一点点去发掘,可以在田野里追寻飞朔的蝴蝶,可以把谷堆当做房屋,在里面捉迷藏,如果累了,便顺着夕阳的余晖躺在山坡上,望着脚下金色的麦田,让思绪像鸟儿一样落在稻草人身上,眨着眼,好奇的看着四周的一切,从此让世界属于我,而不是我属于这个世界,最后在慈父的督促之下慢慢长大成人。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经历孙少安的爱情。从小与润叶一起长大,体会过说书人都回味无穷的两小无猜,留恋过两颗心懵懂的碰撞。那一年,她情窦初开,我却毫无察觉,她表达心际,我却选择逃避。去尝试一下,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却没有能力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去品味一下,什么叫做爱在心头口难开。去尝试挣扎,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的爱情。然后,我败了,败的一塌涂地,败的被无情的社会与现实磨平棱角,最后在爱情面前折戟沉沙,选择逃避,不远万里去山西娶了一个平凡的姑娘。再到与心爱的姑娘相见,却只能无言,泪千行。或许只有经历过这种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才能明白那句歌词“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放弃天长地久。”的含义吧。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经历孙少安的苦难。在别的孩子玩耍的时候,我已经扛上了父亲留给我的锄头,依依不舍的走向天地,在别的孩子去上学的时候,我只能默默的放下了全县第二的成绩单,与老父相拥而泣。慢慢的,我从一个毛头小子,也渐渐成为了家里的顶梁柱,老爷们儿。喝着几乎没有米粒的粥,流着如雨的汗,肩负起一家数口人的生机,再大的苦难,我都无怨无悔,因为我知道,这就是责任,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再苦再累,不过是在半夜无人之际,跑到山坳里面痛快的哭一场,明天依旧照常,岁月或许会沧桑我的脸颊,但不会沧桑我的内心,或许我很平凡,或许我能力不大,但我依旧为能承担整个家庭而骄傲,而自豪。或许有人会嘲笑我,但这就是我,一个男人,一个普通农民,孙少安的独白。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经历孙少安的成长,经历过一些风雨之后,我早已脱胎换骨,早已经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恰逢队里缺人,我便去村中当了生产队长,双水寸在我的带领下,生产和经济都有了很多增长。全村人都夸我有能力,但我也明白,做人一定要有初心,而我的初心很小,就仅仅是家中的那一片小小天地。不过多久,我便遇到了刘根民,在他的引导下,我开始了烧砖卖砖,渐渐地我积累了不少的财富,家中也添了几口新窑,我终于改变了一家三代人的贫困局面,终于迎来了光明,但这光明似乎来得太晚,太晚。晚的我失去了爱情,也没有尽到友情,这光明当真来之不易,希望它可以长久下去吧,希望。。。。。。

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经历孙少安那样的人生,酸甜苦辣,人生百态,回味无穷!

如果可以选择 高二语文作文1100字

作文可以选择高二语文

高二议论文1000字 论流行与永恒

青春的光环上总带有流行的色彩,忘了那是什么样的颜色。在这个安静的季节里,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逝去的生命恍如水流浸润过的纸,即使晾干,依然会留下一痕一痕如涟漪般荡开的凹陷与突起,任谁如何努力地平抚都无法使之平整如初。如同我们的青春一样,伴着追逐梦想的信念驰骋与流行的列车上,传承着永恒。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年代,无论是红色的,还是黑色的。我一直在迷宫的十字路口处寻找着我的年代,一辆又一辆打着不同标志的班车驶过,只是见不到属于我的那一辆。

沉默着。开始思考关于十七岁的一切。理想,追求,还是别的什么?看者身旁的他们和她们,越发不懂得十七岁的我们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肆无忌惮地谈论着今年流行的颜色,流行的发型等等,看着一些时尚的字眼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感慨着他们知识面的广博,殊不知他们对正儿八经的教科书却一无所知。

“流行”在我们中间开始蔓延,逐渐覆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

近来,“非主流”一词以热火般的气势席卷了我们90后这一代人。“非主流”所表现的是一种不真实感,它那模糊、朦胧的感觉吸引了很多人的忠爱。“非主流”图片,“非主流”音乐……凡是用“非主流”命名的一切事物都被我们用来“装饰”自己。它的孤独悲伤,颓废都恰如其分地诠释了我们的心情。当我们看着“非主流”图的时候,你的思想会静止,仿佛空气都会因此凝固,时间会在这一刻停止,那种感觉美好得让人近乎“上瘾”。像毒品一样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间开始“泛滥成灾”。

“非主流”一词源于台湾,它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在街头随处可见。然而我们在追逐时尚的同时,是否还会在乎那些亘古的历史,永恒的情怀呢?

“流行”与“永恒”,似乎注定是我们讨论的话题。

青春的我们却没有经历青春的生活,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上学,放学,回家,吃饭,上网,听歌,睡觉。背着个灰白色的挎包,屁颠屁颠地来来回回走那条走了十几年的老路。有人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如果我的青春只能是这样的话,我宁愿钻进被窝里,永远不要出来。

记得那年看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上的一篇文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那年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作者近乎畸形的文字,只是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居然能那么抽象地把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牵扯到一起。看完之后我像笑,而且是近乎夸张的大笑,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每天从上床睡觉到起床,像是反反复复的死亡与重生,想起来很有意思。

与那时的我相比,现在的我越发懂得那些古怪的文字背后所蕴含的意义。那是一种青春的忧郁,它是人在这个时期所独具有的,并在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身上永恒延续。

青春的我们在追求时尚新潮的同时也印证了十七岁所具有的永恒的气息,这种气息永远不会磨灭。当它流经青春的你时,你便开始追逐流行的步伐,当你不再青春,它又会从你身上侵入另一个青春者的身上,如此延续着。

当青春的我们徘徊在流行的长廊之时,同时也在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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